当前位置:化工仪器网-恒温/加热/干燥网首页-技术文章列表-电热恒温沙浴锅

电热恒温沙浴锅

2020年12月10日 14:44 来源:常州迅生仪器有限公司

SY-2电热恒温沙浴是在本公司DB型电热板的基础上研制的新产品,加热温度高,具有自动恒温功能,适合于各种实验室,化验室作固体,液体的加热、蒸发使用。

  • 性能:
  1.     源:220V  50Hz
  2. 加热功率:1000W
  3. 数显控温:室温~299   
  4. 不锈钢工作室尺寸:400×300×80mm
  • 使用方法:

1.设定温度: 按SET键可设定温度。按一下SET键下排数码管数据闪动(上排正常测温),此时仪表进入温度设定状态,按△键设定值增加,按▽键设定值减小,再按一下SET键仪表回到正常工作状态温度设定完毕。

2传感器误差的修正: 按SET键3秒进入仪表内层菜单,选定参数SC后配合△或▽键可修正误差。显示分辨率为0.1度传感器误差的修正的范围为±19.9,显示分辨率为1度的修正范围为±50度。完成后再按SET键3秒退出。仪表出厂时修正值为0。

3.启动自整定:本产品能适应绝大多数控制系统,只有控制效果特别不理想时方可启动自整定。方法一:仪表上电后按移位键3秒启动自整定。方法二:按SET键3秒进入仪表内层菜单,选定参数At后按△键将下排调成1,再按SET键3秒可开启自整定。自整定进行时Atu指示灯闪烁,其过程是仪表控制加热系统在设定点付近波动二次,当Atu指示灯灭时自整定结束,新的PID参数被锁存在芯片中。

 

特殊应用

  • 上下限温度控制:将P参数调为0,P参数后面的HYc参数为下限温偏差值,此时设定值即为温度上限,设定值减HYc值即为温度下限。例:设定值为100度,P=0、HYc=2时,加热到100度停止,温度下降到100-2=98度时又开始加热。

    2.报警作制冷使用:上限报警点可作为制冷控制使用。当温度超过设定值加+AL1时制冷启动,当温度低于设定值+AL1-FAL时制冷停止。例:设定值为20度,AL1=2、FAL=1时,温度上升到20+2=22度时制冷启动,温度下降到20+2-1=21度时制冷停止。

 

  • 仪表工作方式的设定及各参数说明(按SET键3秒可进入内层工作参数)

代号

参数含义

说        明

设置范围

默认

AL1

报警1参数

报警1继电器动作的温度控制点

0-全量程

5

AL2

报警2参数

在703仪表中本项无硬件支持

0-全量程

10

FAL

报警点回差

报警输出动作不灵敏区

0-全量程

1

P

比例带

若P=0,为位式控制。P值不为零时仪表为比例输出式PID控制,P为动态工作范围。

1-200

20

Hyc

主输出回差

主输出动作不灵敏区(P=0时出现)

0-50℃

2

I

积分时间常数

消除静差,仪表对输出能量调控的强度。I值越小调控能力越强。

0-999

200

d

微分时间常数

预调能力,测量值发生变化时,对输出能量的调控速度。D值大反应就快

0-999

50

T

比例周期

加热及终断时间总和为一个周期。仪表通过调节加热及终断控制输出功率

1-200

20

 

Sc

测量值偏置

传感器误差修正

±19.9

0

At

自动适应

仪表自动选择合适的控制参数的过程

0关/1开

0

EP

比例带偏移

用于阻止仪表冷开机后的温度过冲

10

10

Lck

参数锁

0:不锁定;   1:锁定内层参数;

2:锁定所有参数

0-2

 0

 

  • 当使用本仪器时,把仪器放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,不锈钢容器中放入沙,数量多少可根据试验需要,然后插入有良好接地的220V、容量大于34W的电源上。
  • 注意事项:
  1. 不锈钢容器中不可直接注入液体加热。
  2. 该仪器加热温度高,沙浴处于工作状态时应有专人照管,不要用手触摸工作容器,以防烫伤。
  3. 工作完毕切断电源。
  4. 仪表显示正常,温度突然失控,应检查外部负载是否有短路或断路现象。
  5. 仪表显示HHH是测量值超出仪表上*程或温度传感器断线,显示LLL是测量值

低于仪表量程下限或接错了传感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免责声明

  •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化工仪器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-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化工仪器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•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(非化工仪器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  • 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